临期产品在到期前45天或20天内不能销售。
临期食品是指即将到达食品保质期,但仍在保质期内的食品。这些食品属于安全食品的范围,可以销售和食用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,食品经营者对即将过期的食品应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。根据《反食品浪费法》,超市、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,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,作特别处理。
具体来说,临期食品的界定标准如下:
- 标注保质期1年或更长的食品,临界期为到期前45天。这意味着这类食品在到期前45天内不能作为普通商品销售,而应该作为临期食品进行处理或打折销售。
- 标注保质期6个月至不足1年的食品,临界期为到期前20天。这类食品在到期前20天内不能作为普通商品销售,同样应该作为临期食品进行处理。
此外,商家通常会采取打折促销等方式来销售这些临期食品,以减少食品浪费。同时,消费者在购买临期食品时应注意其质量状况,确保食用安全。